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,在新所得稅法中,過渡時期的優惠政策一直是人們的關注重點,而在08年上半年,這些優惠政策也被一一明確。
1.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有關問題:對按照國發[2007]39號文件有關規定適用15%企業所得稅率并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半優惠過渡的企業,以及原適用24%或33%企業所得稅率并享受國發[2007]39號文件規定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半優惠過渡的企業,在過渡期間的適用稅率進行了明確。 (財稅[2008]21號)
2.財稅[2008]1號文件明確了軟件產業、集成電路產業,證券投資基金,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利潤和其他有關行業、企業的優惠政策。(財稅[2008]1號)
3.科技部、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于4月14日制定下發了新的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,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范圍進行了明確。(國科發火[2008]172號)
(載自納稅服務網)